资质百科

北京商标驳回复审业务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2-09-28 浏览次数:


商标驳回复审业务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异议申请有以下几种方式:
 
1、异议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版);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2、异议人通过邮寄或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申请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权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驳回复审业务办理的流程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