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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欧盟CE认证在欧盟28个会员国的作用

发布日期:2022-10-29 浏览次数:


欧盟CE认证在欧盟28个会员国的作用

    欧洲标准委员会(CEN)创立于1961年,负责进行欧盟(EU)各国家标准化代理机构间的合作事宜。

    欧洲联盟(德语:Europäische Union,法语:Union européenne),简称欧盟(EU),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Brussel),是由欧洲共同体发展而来的,创始成员国有6个,分别为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该联盟现拥有28个会员国,正式官方语言有24种。

    至2017年止,欧盟的会员国已增至28个国家,包括比利时、保加利亚、捷克、德国、爱沙尼亚、爱尔兰、西班牙、希腊、法国、克罗地亚、意大利、丹麦、塞浦路斯、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匈牙利、马耳他、英国、荷兰、奥地利、波兰、葡萄牙、芬兰、斯洛伐克、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瑞典等。

    随着欧盟统一市场的逐渐完善和越来越多的产品指令开始生效,绝大多数涉及到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如:家用电器、通讯、机械、建筑材料、医疗设备、玩具、保健设施、量具等),已被强制性地列入“必须通过,携带CE标志,否则不准进入欧盟市场流通之列”。凡是携带CE标志的产品方可在欧盟统一市场内自由流通。对于非欧盟国家生产的产品,如果没有携带CE标志,将越来越难以进入欧盟以及欧盟自由贸易区。因此,CE标志又被称之为非欧盟国家产品进入欧盟28个国家以及“EFTA”欧盟自由贸易区的“特别通行证”。

   欧盟以欧洲标准来统一各欧盟会员国的技术标准。一般先由欧洲标准委员会来推荐欧洲标准草案的推行计划,然后由技术委员会(TC)负责草案的准备工作,用六个月的时间公开征询CEN各会员国的意见,集中收集后作出最后的技术意见;再经过六个月的征询期后,技术委员会再写出每一种标准的最后计划书,由CEN会员国正式投票表决。若表决通过,则该标准会被欧盟所采用,然后所有的CEN会员国都采用此相同标准为其国家标准,并舍弃与此新标准相抵触的各自原有的国家标准。


欧盟CE认证在欧盟28个会员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