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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深圳2011年将实现常住人口基本医保全覆盖

发布日期:2022-10-29 浏览次数:


深圳2011年将实现常住人口基本医保全覆盖

  新华社深圳1月13日电 (记者吴俊)刚刚出台的《深圳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称,深圳医改3年将投入近196亿元,惠及深圳所有常住人口。到2011年,深圳基本医疗保险将覆盖本市常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部实现门诊统筹。

  据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要实现医保“全覆盖”,其难度和盲点在于“非深户籍非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为此,深圳市社保局采取了将医保参保工作和居住证办理结合起来的方法,力争医保覆盖不留盲点。截至2009年11月底,深圳医保参保人数916万余人,提前两年多实现了国家提出的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农保参保率达90%以上的目标。到2011年,所有持《深圳市居住证》并符合条件的非深圳市户籍常住人员都将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记者了解到,深圳目前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4种形式。目前,综合医保、住院医保、农民工医保均实现门诊统筹,由于缴费太低,此前没有实现门诊统筹的少儿医保,也将在2010年实现。2010年,深圳市区两级财政对居民参加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以上。

  《方案》显示,深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惠及流动人口,覆盖深圳所有常住人口。而且,根据《方案》,2010年深圳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46元,2011年要达到50元,远高于国家医改要求的不低于20元的标准。

  深圳还将推出4项改革措施:一是继续提高医保待遇。包括:将综合医保门诊大病待遇扩大到门诊所有病种,对综合医保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超出部分予以报销一定比例,减轻因慢性病长期治疗导致的医疗费用过高负担;二是将综合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扩大到其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实现个人账户家庭统筹,同时对个人账户达到一定限额以上的部分,准予支付规定的健身项目费用;三是将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由目前的0.5倍至4倍,提高到1倍至6倍;四是提高少儿医保报销比例,降低起付线,扩大大病病种范围。


深圳2011年将实现常住人口基本医保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