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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版权法修改-软件版权修改相关法律知识

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次数:


版权法修改-软件版权修改相关法律知识

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分别修改了几次,近几年还会...

我国的知识产权法是《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四个法律的总和。

四个法律的修订颁布与修改时间为:

《专利法》1984年颁布,现行有效的是2008年修订的版本。(实施细则有效的是2002年版本,审查指南有效的是2009年版本,另有1997年《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2007年版的实施细则)

《著作权法》1990年颁布,现行有效的是2010年修订的版本。(实施条例有效的是2002年版本,另有2001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及2006年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商标法》1982年颁布,现行有效的是2001年修订的版本。(实施条例有效的是2002年版本,商标评审规则有效的是2005年版本)

《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颁布,现行有效的是2017年修订版本(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2018年1月1日施行)

扩展资料:

专利法的授予范围:

①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发明,一般都规定不授予专利。不过这项规定的应用是与的阶级实质密切相关的。

②科学发现和自然科学基础原理,因不能在工农业生产上直接应用,不授予专利。许多都依专门法律给予奖励(见发现权)。但美国《专利法》明文规定其适用范围包括“发明”和“发现”,其观点是:“凡是太阳底下的新东西都可以申请专利。” 

③某些物质发明,如以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以原子核变换的方法获得的物质以及食品、饮料等,大多数不给专利,但少数工业发达则授予专利。其制造方法一般也可以取得专利。

④动植物新品种,许多不给专利,少数规定授予专利。

⑤诊断医疗方法和药品,也是少数授予专利。

⑥计算机程序(软件),极少数授予专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知识产权法


求助,关于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改
软件版权属于知识产权的著作权范畴,具有知识产权的特征,即时间性,专有性和地域性。软件版权在法律上称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属于著作权(知识产权)的一种。颁布有《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保护权益人的软件著作权。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软件版权修改相关法律知识什么是版权?版权,又称著作权,包含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版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在我国,著作权是从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的,人身权利中除了发表权外没有期限限制,发表权一经行使即穷竭,如果在作者死后50年内不发表,就不再保护。财产权利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果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不再保护;另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视为作者的作品以及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和摄影作品和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保护期都是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创作完成50年内不发表就不再保护。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25年,截止于软件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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