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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木偶奇遇记版权-迪士尼乐园的由来

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次数:


木偶奇遇记版权-迪士尼乐园的由来

迪士尼乐园的由来
《木偶奇遇记》是科洛迪的代表作,发表于1880年。当仁慈木匠皮帕诺睡觉的时候,梦见一位蓝色的天使赋予他最心爱的木偶皮诺曹生命,于是小木偶开始了他的冒险。如果他要成为真正的男孩,他必须通过勇气、忠心以及诚实的考验。在历险中,他因贪玩而逃学,因贪心而受骗,还因此变成了驴子。,他掉进一只大鲸鱼的腹中,意外与皮帕诺相逢……经过这次历险,皮诺曹终于长大了,他变得诚实、勤劳、善良,成为了一个真真正正的男孩。该作品于1940年被迪斯尼公司改编为动画电影,后分别于1983年和2002年翻拍真人版。

木偶奇遇记的文字版和动画片没有版权了。但是拍摄于1960年以后的电影或者电视或者其他版本的还是有版权的。

具体参考《著作权法》关于保护期限的部分。
第三节 权利的保护期

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木偶奇遇记有版权吗?
《木偶奇遇记》是科洛迪的代表作,发表于1880年。当仁慈木匠皮帕诺睡觉的时候,梦见一位蓝色的天使赋予他最心爱的木偶皮诺曹生命,于是小木偶开始了他的冒险。如果他要成为真正的男孩,他必须通过勇气、忠心以及诚实的考验。在历险中,他因贪玩而逃学,因贪心而受骗,还因此变成了驴子。,他掉进一只大鲸鱼的腹中,意外与皮帕诺相逢……经过这次历险,皮诺曹终于长大了,他变得诚实、勤劳、善良,成为了一个真真正正的男孩。该作品于1940年被迪斯尼公司改编为动画电影,后分别于1983年和2002年翻拍真人版。

木偶奇遇记的文字版和动画片没有版权了。但是拍摄于1960年以后的电影或者电视或者其他版本的还是有版权的。

具体参考《著作权法》关于保护期限的部分。


木偶奇遇记版权-迪士尼乐园的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