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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著作权 财产权时限-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

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次数:


著作权 财产权时限-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是多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
  一、公民的作品。
  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没有发表的,不再享有保护期。
  三、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的权利,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发表之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享有保护期。
  四、出版者享有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出版后第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五、表演者的身体权、保护演出形象不受歪曲权不受限制许可现场直播、公开传送其表演、录音录像、复制、发行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和信息网络传播表演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制作完成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七、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广播、转播节目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播放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是多长?哪条款有说明?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第三节中说明:

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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