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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外网络音乐著作权的法律-个人视频配上国外音

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次数:


国外网络音乐著作权的法律-个人视频配上国外音

国外怎样使用酷我音乐 酷我音乐版权问题解决方法

据报道,近日,版权局约谈境内外音乐公司及国内几大网络音乐服务商,要求对网络音乐作品应全面授权、避免授权。

报道称,近年来,版权局连续开展“剑网行动”,加大网络侵权盗版治理力度,网络音乐版权秩序明显好转,付费听正版音乐逐渐成为主流,在此背景下,网络音乐的授权和传播问题日益引人注目。

日前版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版权局2015年开展网络音乐版权专项整治以来,我国网络音乐的版权秩序明显改善,盗版问题基本得到遏制,网络音乐正版化已成为行业共识。但最近网络音乐版权市场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网络音乐服务商纷纷采购唱片公司的版权,有的甚至哄抬版权授权费用抢夺版权,有的未经许可侵权使用音乐作品。

但是网络音乐服务商抢夺版权、哄抬授权价格,这不利于音乐作品的广泛传播,不利于广大网民和听众对音乐的使用,不利于本土音乐的创新创造,也不利于网络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授权的模式还可能导致盗版的反弹,会破坏来之不易的网络音乐版权良好秩序。

分析人士称,家授权这种模式并不是国际网络音乐行业的惯例,在国外唱片公司很少出现将整个曲库授权给一家音乐平台使用的情况,即使某张专辑在某个时段存在授权,一般时间也较短,像中国这样整个曲库的授权是不正常的。

音乐是大家的,希望保护正版的同时考虑消费者的感受!


应当如何维护原创音乐人该得到的版权收入
因为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音乐网络提供商争抢版权、抬高音乐购买价格的现象,这样不利于音乐作品的传播和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分散更有利于防止垄断现象的发生,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个人视频配上国外音乐传到网上侵犯所用国外音乐的...
在约谈中,版权管理司负责人着重强调了“避免采购版权”、“推动网络音乐作品转授权”等方面,要求全面授权、广泛传播音乐作品。这些民心所向的指导举措获行业及广大用户一片叫好。
  抢夺版权不利于音乐作品广泛传播和产业健康发展
  版权管理司负责人指出,2015年版权局组织开展规范网络音乐版权秩序专项整治以来,各互联网音乐服务商积极支持配合版权局相关工作,及时主动下线未经授权音乐作品220余万首,并共同签署了《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网络音乐正版化已成为行业共识,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基本好转。但当前网络音乐版权市场出现了一些问题,哄抬版权授权费用、抢夺版权、未经许可侵权使用音乐作品等现象又有所反弹。版权管理司负责人指出,哄抬版权授权费用、抢夺版权等现象不利于音乐作品的广泛传播,不利于网络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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