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03 浏览次数:次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工业绿色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
桂工信能源〔2021〕500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桂发〔2021〕3号),实现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绿色发展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重点支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大、技术工艺水平高、综合利用产品竞争力强、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项目。
1.以赤泥、尾矿、冶炼渣、石材加工废料、工业副产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
2.工业窑炉、水泥窑等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含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生活污泥等);
3.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报废机动车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的高效利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含梯次利用、再生利用);
4.工业固废互联网平台+新技术解决方案,应满足以下方面要求:提出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互联网平台+新技术的实施路径与技术方案、将来的应用成效。
(二)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支持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含5000吨)以上标准煤的重点耗能企业实施的技术工艺水平高、示范作用强、节能效果明显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1.工业窑炉改造;
2.余热余压利用;
3.生物质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沼气、化学反应热利用等);
4.工艺系统节能和能量系统优化等内容的节能技术改造、重点技术开发项目。
(三)统调发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项目。重点支持火电机组开展高中压缸旁路供热、低压缸零出力、抽-凝-背机组、压力匹配器、配置蓄热罐、配置蓄热锅炉、压缩式热泵、供热系统优化、2022年以前投产的可再生能源机组开展调峰、调频能力提升及多能互补等技术改造项目。
1.燃煤发电机组锅炉低负荷稳燃技术,降低锅炉不投油或少油最低稳燃负荷至国内先进水平,提高机组调峰能力(包括等离子、微油点火等)。
2.降低燃煤发电机组最小技术出力。如低压缸零出力、大容量蓄热电锅炉,机组抽-凝-背供热改造等。
3.提升机组调峰及负荷爬坡(调频)性能,提高电网新能源消纳能力,如蓄热罐储能调频、电化学储能调频、多能互补等。
二、申报要求
(一)符合国家及自治区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标准。
(二)核心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先进成熟可靠,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好。
(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不低于10万吨/年,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项目不低于10MWh/年,再生资源利用不低于1万吨/年;节能技改项目实施后每年可实现节能量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
(四)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报项目的企业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主要高耗能行业企业编制节能技术改造计划的通知》(能源20210116号)要求完成节能技术改造计划编制,并已上报工信部门,企业所在市需已完成《重点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同时将该项目纳入方案。
(五)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各市工信局推荐文件。
(二)《工业绿色发展示范项目申请报告》(参照附件编制指南)。
(三)申报条件中所涉及的相关证书、资质、称号等证明文件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企业按照相应申报材料要求编制申请报告并提交所需附件材料,并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
(二)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强政策宣传,挖掘优质项目,同时会同财政局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于2022年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源与综合利用处)、自治区财政厅(工业交通处)。
(三)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示范项目名单。示范项目将择优给予政策扶持。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