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03 浏览次数:次
广西推进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指挥部关于组织申报广西“双百双新”产业项目(第六批)的通知
桂产业振兴指挥部综合〔2022〕8号
各市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我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建设,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广西推进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指挥部决定组织开展广西“双百双新”产业项目(第六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遴选标准
项目要符合《广西“双百双新”产业项目遴选工作办法》(桂“双百双新”指挥部〔2021〕03 号)文件确定的项目基本条件和具体标准,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符合全区工业树产业林布局全景图产业布局要求,符合重点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的切入点和主攻方向,符合本市主导产业。原则上“两高”项目不予推荐。
(二)项目以新开工项目、前期项目为主,项目要求在2022年底前开工建设。原则上续建项目、策划项目不予推荐。
(三)新开工项目。项目业主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基本完成项目备案(或核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用地报批)、用海预审、环境评价、节能审查、占用林地审批、水土保持审批等主要环节审批手续,其他审批手续齐备或正在开展;开工进度计划安排明确,开工时间已确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四)前期项目。项目业主落实或项目前期工作已有明确的责任单位;项目前期工作已着手开展,且工作进度安排和工作目标明确;不存在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项目需在申报之日起半年内完成前期工作事项并开工建设。
二、工作要求
(一)项目业主请根据申报项目所处的建设阶段等情况,提交项目备案(或核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或用地报批)、土地证(或土地厂房租用合同)、能评、环评、稳评等批准文件,以及项目落地履约承诺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基本材料,并按附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项目情况,按照项目属地原则逐级上报所在县(市、区)、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项目所在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项目初步审核工作,重点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双百双新”产业项目范围、条件及要求;并负责审核申报材料,核查材料是否齐备、真实、有效,经审核后研究提出申报项目清单,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报指挥部审核。
(三)请各市于2022年5月7日前正式行文将项目申报清单(附件)及其他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文件同时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杜杨辉,0771-8095228;
黄文斌,0771-8051009。
电子邮箱:trzc@gxt.gxzf.gov.cn。
广西推进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指挥部(代)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