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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成立或者设立一家集团公司时所需的条件及材料

发布日期:2022-03-30 浏览次数:


成立或者设立一家集团公司时所需的条件及材料

 
  集团公司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形式,无论在公司管理,结构,经营等方面与其他公司区别很大。那应该如何注册一家集团公司呢?成立一家集团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呢?下面就由从事代办公司注册的小编为您一一介绍,希望您通过这篇文章可以帮您了解,成立集团公司所必备的条件。
 
 
  一、集团公司的定义:
 
 
  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宗旨组成的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络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的规范,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和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而一般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运营机构的大型公司。一般都经营着规模庞大的资产,管理运营着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且还会在其他的相关企业中拥有自己一定比例的权益。
 
 
  二、成立集团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该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三、集团公司设立时的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办理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证件、文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登记管辖、企业集团登记统一由市工商局负责。
 
 
  四、注册成立企业集团程序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应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静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五、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和有关要求:
 
 
  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企业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四部分依次组成。
 
 
  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企业集团的名称应当由企业集团的母公司达到集团登记条件后,在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时一并提出,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2.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
 
 
  3.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4.《指定(委托)书》。
 
 
  (二)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2.加盖母公司(核心企业)公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
 
 
  3.《指定(委托)书》。
 
 
  六、企业申请设立集团公司时所需提交材料:
 
 
  1.《企业集团登记注册书》;
 
 
  2.由集团全体成员签署的企业集团章程;
 
 
  3.企业集团成员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5.《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
 
 
  6.《指定(委托)书》;
 
 
  7.参股企业及其他成员企业只提交加盖本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市级集团公司的设立条件各地标准不一样不同的地方,有些地方要求2000万元,有些地方只需1000万元,具体的设立集团公司的标准可向当地工商部门详细咨询与了解。
 
 
  结语:以上就是从事代办公司注册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怎么设立集团公司的流程及步骤以及所需条件。如果您还有关于注册集团公司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我们。


成立或者设立一家集团公司时所需的条件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