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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新申请期研发费是否加计扣除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发布日期:2022-10-10 浏览次数:


高新申请期研发费是否加计扣除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您是否陷入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才可以享受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的财税误区。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等文件,没有对享受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的企业的范围做限制,所以不是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才可以享受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简介: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即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具体范围
  1.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活动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二)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高新申请期研发费是否加计扣除
  不一定是高新,可以看下是否符合其他条件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费用优惠力度。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
 
  政策要点: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高新申请期研发费是否加计扣除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