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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9龙岗区受理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区项目申

发布日期:2022-10-29 浏览次数:


2019龙岗区受理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区项目申

    2019年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受理经济与内企业新增投资扶持,项目申报时间,递交平台审核时间如下:



    一、受理时间:

    (一)网上受理时间:2019年3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

    (二)书面材料递交截止日期:通过平台审核(生成申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

    二、扶持范围:

    在龙岗区落户后两年内新建实体经济项目,且在2018年度内生产经营设备和无尘作业场所投资实际发生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区内企业(单位设备价值在5000元以上)。

    三、扶持标准:

    一般情况下,按生产经营设备和无尘作业场所投资实际发生额的15%予以扶持,落户后两年内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生产国家经济安全所需重要设备或关键零部件的,按生产经营设备和无尘作业场所投资实际发生额的20%予以扶持,落户后两年内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区内企业新增投资扶持)申请表原件(由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

    (二)项目介绍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区外迁入企业提供);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五)申报企业在龙岗区设立或迁入后两年内任一会计年度的纳税证明;

    (六)承诺书(模版附后);

    (七)生产设备和无尘作业场所投资实际发生额证明材料(如合同、发票及银行转帐单等)复印件;

    (八)授权委托书原件(模版附后)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2019龙岗区受理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区项目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