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解读

北京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中,认证机构要对组织重

发布日期:2022-10-29 浏览次数:


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中,认证机构要对组织重

    在审核过程中,组织如果有重要生产过程外包,认证机构可能需要其进行现场审核。

    组织需识别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有无产品生产过程外包的情况(任何可能影响终产品符合性而且源于外部的过程),如果有外包过程,评价其是否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生产过程。

    依据CNCA-N-007:201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条款5.3.5的要求,当受审核方将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生产过程采用委托加工等方式进行时,除非被委托加工组织的被委托加工活动已获得相应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否则应对委托加工过程实施现场审核。

    需特别注意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五十九条、《关于委托加工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备案规定》,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加工食品的,委托双方必须分别到所在地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被委托方必须是已取得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对于不按规定办理备案的企业,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第79号令和80号令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中,认证机构要对组织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