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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iso22000认证获证组织应遵守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反馈

发布日期:2022-10-29 浏览次数:


iso22000认证获证组织应遵守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反馈

    获证组织应遵守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反馈重要变更或事故信息

    第一,组织在提交认证申请资料时,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一般需要提交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认证机构要求及申请认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自我声明。

    第二,组织每年跟审核组沟通时,应如实反馈下列信息:一年内是否出现过食品安全事故;是否发生过产品监督抽查检验不合格的情况;是否发生过从市场撤回不安全产品的情况;是否发生过顾客或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方面的重大投诉;是否发生过控制食品安全显著危害的操作性前提方案和HACCP计划中关键控制点失控的情况,对应的潜在不安全产品是否得到妥善处置。

    第三,获证组织应建立信息通报程序,在程序中明确,在证书保持期间遇到下列可能影响管理体系持续满足认证标准要求的能力的变更情况时,须即时向认证机构通报有关信息:

    1.获证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发生了重大问题时,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安全产品召回或顾客重大投诉;

    2.获证组织产品在官方检查或政府组织的市场抽查中,被发现有严重食品安全问题;

    3.获证组织的生产场所或认证范围发生变更;

    4.获证组织的基本法律地位、经营状况、组织状态或所有权发生变更;

    5.获证组织的管理层或体系负责人或关键技术管理人员流失导致体系有效性下降;

    6.获证组织的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更,例如组织结构、产品生产工艺、前提方案、操作性前提方案和HACCP计划等变更;

    7.获证组织的适用法律法规要求发生变更。

    依据CNCA-N-007:201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条款5.5.5关于信息通报制度的要求,认证机构应以认证合同的方式与获证组织约定通报10个方面的信息。

    依据CNAS-RC03:2010《认证机构信息通报规则》条款5.1.2的要求,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的组织或产品发生重大事故,应在10日之内即时通报CNAS,通报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认证机构的调查结果、采取的措施和处理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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