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29 浏览次数:次
随着国内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来我国也已成为服装进口大国,特别是“快时尚”品牌进口服装更令年轻消费者青睐,但是其质量问题却令人担忧,应引起相关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的关注。 进口并非全部高档 传统意义上,我国广大消费者总认为进口商品总是属于高档次的产品,穿了进口服装就是代表身份,体现档次。但是从2014年江苏检验检疫局进口服装检验监管情况看,该局对353批次的目录内进口服装进行了抽查检验,共发现不合格批次为44批,不合格批次占进口总批次的10%左右,占抽检批次的12.5%;该局还抽查了75批次的目录外进口服装(含儿童服装),经检测发现28批不合格,不合格率37.3%。不合格项目主要是产品使用说明(标识)、纤维含量、色牢度、甲醛等,不符合我国我国强制性GB18401和GB5296.4标准规定要求。这就足够说明我国目前进口服装已经并不完全代表一定是高端产品。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出现这种现象呢?一是国外服装生产企业对我国服装标准要求掌握不够全面,未能按我国标准组织生产。二是部分经销商风险意识不强,盲目相信面料供应商提供的成份标签,没有及时对面料的纤维成份进行检测验证,随意标识,导致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三是有的进口商与经销商(代理商)与国外供应商签订合同时质量条款定得不细致,质量要求含糊。四是服装全球采购的特殊性,即贴牌加工出口后再复销回国内市场,或是从国内购买半成品进行后道加工后再销往国内,国外发货方在国外加施符合我国标准的中文标识存在一定的困难。五是有些经销商为了获取利益的最大化,故意将成分高标成“高档货”,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品牌不是没有瑕疵 从2014年江苏进口服装情况看,主要品牌有:VERSACE COLLECTION,BURBERRY、DIOR、VERSACE、捷豹、路虎、GUCCI、PRADA、MIUMIU、VALENTINO、ZEGNA、LUCTA、BALENCIAGA、ARMANI、梦娜丽莎的微笑、DOLCE&GABBANA、HALEY-DAVIDSON、CALVIN KLEIN COLLECTION等中高端品牌,也有ESPRIT、时尚舞台、优尼派特等快时尚品牌。但是目前有不少奢侈品牌的服装系中国生产,在国内加工生产,贴牌出口后再复销回国内市场。2014年江苏地区进口的服装有128个批次的产品原产地为中国,占总批次的三分之一左右。从这些品牌的72批不合格情况看,主要是近年来“快时尚”品牌服装凭借着价格低、花样多、款式新、折扣大的诸多优势,在我国受到热捧,商家为了抢占市场,纷纷制定策略,以“新”和“快”取胜。同时,其目标顾客群对价格因素较为敏感,而对安全、卫生、环保项目关注程度较低,且消费者普遍对服装产品安全、卫生、环保项目的危害程度认识不足,因而快时尚品牌在国内市场占有率居高不下。如江苏常熟在2014年两次监督检查同一品牌的缅甸产西裤、罗马尼亚产高级休闲裤中,发现纤维成分均与标识标示严重不符。此外,中高端品牌不合格情况也时有发生,如,江苏苏州发现一款意大利产“DIOR”牌男款套头衫实测成份与标识严重不符,洗涤标识和吊牌上成份为棉88%/氨纶12%,实测值为棉94.5%/氨纶5.5%。江苏昆山检测一批越南产,品牌为Lee的男式针织T恤,甲醛含量超标。还发现多批Burberry、Armani等知名大牌的标识标签不合格等。 市场尚需加强规范 随着国际奢侈品牌的全球化战略,服装原产国有逐渐向生产成本较低国家转移的趋势。如江苏口岸进口的一些中高端服装,虽然其贸易国别为意大利等国家,但产品的实际原产地为越南、柬埔寨、土耳其、突尼斯等,这些国家的纺织服装加工产业发展时间短,企业的管理和技术能力有限,从而导致产品质量问题比较突出。同时,受全球采购模式的影响,进口服装产品中文标识不合格居高不下。由于语言和文化等地域差异,国外发货方在国外加贴符合我国标准的中文标识存在一定的困难,许多进口商将标识的加贴放在国内进行,标识不符成为我国进口服装不合格的主要原因,这对消费者产生一定的误导和欺诈行为。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要进一步增强广大进口商和经营单位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进口商质量安全把关能力,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在选购进口服装时要认真核查服装上的标识标志,必要时请经营者提供检测报告;要进一步完善检验检疫部门进口服装监督抽查制度,加强对进口服装的检验监管,严格按我国服装GB18401-2010和GB5296.4-2012强制性标准检验监管,防止不合格进口服装流入我国市场。要进一步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发现严重不合格或连续不合格进口服装的企业,应设立企业“黑名单”,将诚信记录在案,向社会公布。同时,对于经常出现质量问题的品牌,再上新品,应用更严格的质量监督标准,加大监管抽查,不能仅仅是结果监管,更要从程序上、过程上全链条进行监管,加大日常的抽查检查。要进一步形成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商务、工商等部门的协调,探索开展进口服装流通领域合力执法,强化对不合格进口服装质量追溯及处置,共同建立进口商信用管理体系,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