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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下月全市“过筛”年检

发布日期:2022-10-29 浏览次数: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下月全市“过筛”年检

  “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的;在人力资源中介活动中有欺诈行为的;半年以上未开展业务的……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无法通过年检。”市人社局昨天下发《关于开展2012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从3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工作。

  据悉,此次年检主要是针对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含2013年新设立的机构)。年检内容包括:2012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持证上岗情况;《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明示情况;机构是否存在违规经营情况;是否仍然符合设立的许可条件等。

  根据“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此次年检采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查、年检部门全面核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于3月31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市行政审批大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窗口(联系电话:85916337),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年检。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于3月31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所在区(市)年检部门进行年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对各单位年检情况进行抽查,对部分中介机构进行现场勘验。

  在年检过程中,人力资源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如出现擅自变更许可证登记事项的;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的;现有从业人员持证数量不合规定的;在人力资源中介活动中有欺诈行为的;资不抵债,无法维持正常运作的;半年以上未开展业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通过年检的其他情形之一的,年检将不予通过。同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存在违规行为正在审查处理中尚无结论的,待结案后再给予年检。逾期不办理年检手续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自动失效。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下月全市“过筛”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