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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著作权法保护思想和感情的表达-以下哪项不受著

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次数:


著作权法保护思想和感情的表达-以下哪项不受著

著作权法关于思想和表达是怎样区分的
按实际情况,点子和想法不属于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哪些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按照著作权法的原理和传统以及各国一般的著作权立法和实践,作品独创性要求,仅限于作品的表达,而不及于作品的思想内容,此即各国广泛接受的思想和表达二分法原则,也是确定著作权保护范围的一项基本原则。 换言之,即著作权的保护只涉及思想的表达,而不保护思想本身。这一原则的确立是著作权制度发展中的重要成果之一。思想和表达区分的重要意义在于解决了作品独创性的外延,从而为限定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奠定了基础。因此,著作权法中所指的作品,其内涵较之于语言学中的作品要窄的多,仅指不同形式的对思想的表达。 思想与表达二分法体现了著作权法律制度对作者利益和其他创作人以及公共利益之间的一种平衡,其宗旨在于降低创作成本,形成一种合理的创作激励机制,从而促进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 教材上就有关于这样的表达。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哪些作品?
按实际情况,点子和想法不属于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什么特征
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问题,早已形成定论,即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的表现形式,而不是思想。但本文作者认为,至少在一定前提下,思想内容也应该适当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作为一家之言,本刊刊发此文,旨在倡导学术交流之风。  著作权法律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大致经历了与“出版特权”相联系的保护阶段、与“著作财产权”相联系的保护阶段、与“著作人身权”相联系的保护阶段和如今的著作权国际化保护阶段。随着著作权法律制度的不断发展,对于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问题,学术界已经基本上形成定论,即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的表现形式,而不是思想内容。但笔者认为,思想内容也应该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内容,至少在一定情况下应该被纳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即作品的表现形式和思想内容应该同为其保护对象。  思想内容与表现形式的关系


著作权法保护思想和感情的表达-以下哪项不受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