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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侵犯著作权以营利为目的-如何认定侵犯著作权罪

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次数:


侵犯著作权以营利为目的-如何认定侵犯著作权罪

非营利目的,把有版权的作品朗读出来,并传播,会...
除了直接销售以外,有下列3种情形之一的均可认定为以盈利为目的
1,以会员制方式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收取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
2,以在他人作品中刊登收费广告、捆绑第三方作品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
3,通过信息网传播他人作品或者利益他人上传的侵权作品在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刊登收费广告服务,直接或间接收取费用
如何认定侵犯著作权罪中“以营利为目的”
把受著作权保护的他人的文学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放在自己的网站里,让网民有偿下载,从而谋取暴利。具体表现为将图书做成电子书文件,将公开发行的电视剧VCD碟片转化为DVD格式后复制到电脑中,将录音、录像制品做成音频、视频文件,破译他人计算机软件的保护程序(如微软公司的操作系统)或者直接将计算机软件等侵权产品放在网站上有偿下载。 这种侵犯方式的行为对象通常表现为只能以二进制代码形式存储于计算机硬盘中的程序、电子文件等,这里的有偿下载和传统的复制、发行行为本质上相同的。直接在网上复制、发行侵犯著作权产品牟利的行为定为侵犯著作权罪是毋庸置疑的。比如,在“热血传奇”一案中, 2004年初,犯罪嫌疑人张某、施某、许某建立“奇缘在线”网站。在未经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授权及许可的情况下,从网上购买了该公司的热门网络游戏“热血传奇”,并复制到“奇缘在线”网站供网民游戏,同时还以出售虚拟游戏装备来牟利。在近两年的时间里, “奇缘在线”网站共收取网民汇款人民币177.8万余元。张某分得63万余元,施某约分得59万元。法院认定奇缘在线软件与热血传奇有复制关系,该网站三名涉案人员被控侵犯著作权罪。
2.在有偿提供下载合法著作权作品服务时,附赠侵权复制品。
如何判断侵犯著作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认定
把受著作权保护的他人的文学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放在自己的网站里,让网民有偿下载,从而谋取暴利。具体表现为将图书做成电子书文件,将公开发行的电视剧VCD碟片转化为DVD格式后复制到电脑中,将录音、录像制品做成音频、视频文件,破译他人计算机软件的保护程序(如微软公司的操作系统)或者直接将计算机软件等侵权产品放在网站上有偿下载。 这种侵犯方式的行为对象通常表现为只能以二进制代码形式存储于计算机硬盘中的程序、电子文件等,这里的有偿下载和传统的复制、发行行为本质上相同的。直接在网上复制、发行侵犯著作权产品牟利的行为定为侵犯著作权罪是毋庸置疑的。比如,在“热血传奇”一案中, 2004年初,犯罪嫌疑人张某、施某、许某建立“奇缘在线”网站。在未经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授权及许可的情况下,从网上购买了该公司的热门网络游戏“热血传奇”,并复制到“奇缘在线”网站供网民游戏,同时还以出售虚拟游戏装备来牟利。在近两年的时间里, “奇缘在线”网站共收取网民汇款人民币177.8万余元。张某分得63万余元,施某约分得59万元。法院认定奇缘在线软件与热血传奇有复制关系,该网站三名涉案人员被控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著作权以营利为目的-如何认定侵犯著作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