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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洛阳市最新版"网约车管理办法"发布 系河南省首

发布日期:2023-02-02 浏览次数:


洛阳市最新版

  《洛阳市最新版“管理办法”发布, 系河南省首个修订城市!》

  12月13日消息,为了促进共享经济的健康发展,推动传统巡游车与网约车新业态的融合发展,重新修订版《洛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试行办法》于近日正式发布,因此洛阳市也成为河南省首个对网约车细则进行修订的城市。

  据了解,此次《洛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试行办法》内容进行了多处修订,主要包括修改网约车车辆准入条件,不再要求裸车价为出租车均价1.5倍以上,车辆轴距高于市区主流巡游出租汽车即可。旧车在申请变更为网约车前使用年限由不超过3年修改为不超过5年、行驶里程不超过10万公里,车管部门检测合格,符合安全标准。同时,还增加了网约车安装高清晰音视频记录装置的要求,以及7座网约车必须为新能源汽车。

  在驾驶员资格审查方面,从之前的60天更改为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同时,还实现了出租车与网约车两证合一,即持有洛阳市有效《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符合网约车平台公司相关要求的,可直接向相应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

  据洛阳市交通局方面介绍,此次修改《洛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试行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由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洛阳市公安局、洛阳市商务局、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洛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分联合决定对《洛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试行办法》做出修改。

  据了解,2017年1月20日,《洛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洛阳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发布。值得注意的是,相比2016年10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此次发布的《办法》中,对网约车车辆、驾驶员准入门槛等均有所提高。

  截止到2019年1月20日,经过二年多的试行,洛阳市交通局方面也发现了原办法存在不少问题,如当时规定的网约车车价过高;行政审批权从运输管理机构收归交通行政行为主管部门等,迫切需要修改。

  对此,洛阳市交通局方面表示,网约车作为共享经济的一种表现形式,对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便利人民群众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新办法降低了网约车从业门槛,有利于进一步激活我市网约车市场,为市民出行提供更多便利。此次新办法的实施,允许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网约车、巡游出租汽车从事网约车经营,有利于降低巡游出租汽车空驶率,提高从业人员收入。新办法从政策上打通了两种业态融合发展的通道,对减少行业壁垒,推动网约车和巡游车互补发展有着十分显著的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办法中还明确了网络预约出租车相关的行政审批工作统一由市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网约车运营平台不需要在市、县、区进行重复申请、审批、设置分支机构,降低了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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