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公司税务的一些基本知识
发布日期:2022-03-24 浏览次数:次
一个企业想要发展好,首先第一步就是要把税收做好,下面介绍下一个企业常见的税种与税率。
一、企业所得税
概念: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5%、20%、15%)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费用-成本
二、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17%(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设备、车辆 租赁(动 产)
11%(交通运输、邮政、建筑:房屋、建筑物(不动产) 租赁及销售、粮油、报刊杂志、天然气、饲料、农产品(药材)、农机、 农膜、化肥、饲料销售或进口)
6%(现代服务业、生活服务业、金融、互联网、物流、知识产权、广告、代理记账、物流)
0(跨境应税服务、出口退税等)
小规模:
3%(一般税率(除不动产租赁及销售的其他行业))、5%(出售或租赁房屋、建筑物)
现在国家政策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销售额<9万免增值税,大于9万全额缴纳增值税,包括1-9万。
三、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个税计算7级标准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私营企业(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税率计算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免征额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也适用于此表,免征额为每月3500元/每年42000元
2.劳务报酬所得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所得在800元以下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大于800元小于4000元,可减免800,大于4000,可减免20%
偶然所得、股息红利所得
应缴税额=收入额*20%
四、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
城建税-所在地区市区:7%;县、城、镇:5%;除前两项外:1%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费附加-2%
(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五、印花税
a.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0.03%)
b.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0.05%)(除记载资金账簿外其余账簿5元/件)
c.仓储保管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财产保险合同(0.1%)
d.借款合同(0.005%)
e.权利、许可证照(5元/件)
六、残保金
残保金=(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度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在职职工人数)
优惠政策:新办企业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
七、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工资总额*2%*40%
八、文化事业建设费
除广告设计以外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的单位,应按照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九、房产税
房产税计算依据有两种
(1)应纳税额=房产原值×30%×1.2%
(2)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以上九项是一个企业常见的税种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