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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内容-著作权法修改的争

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内容-著作权法修改的争

我国著作权法于哪一年通过了修订后的著作权法
2001年10月27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1990年《著作权法》进行了修正。修正后的《著作权法》由原来的六章、五十六条变更为六章、六十条。
  2010年2月26日,为进一步完善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并根据执行世界贸易组织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案裁决的现实需要,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并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正涉及两个条款,修正后的《著作权法》共六章、六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
  (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作如下修改:

copyright dedecms

  一、将第四条修改为:“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六条:“以著作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本决定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根据本决定作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调整后,重新公布。
  2011年7月13日,《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在京正式启动。
我国著作权法的修改采取了什么意见
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正案,征求意见到2012年4月30日截止,尚未审议,没法预计通过时间.
著作权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次修正时间,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第二次修正时间, 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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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修正案征求意见时间.2012年3月31日至2012年4月30日.
您好,请问您了解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是否已经结束...
您好,根据立法法,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还没有结束,只是2014年7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结束。接下来还要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根据一般法律修改周期,如果快的话也得2016年或更久。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内容-著作权法修改的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