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业活动 翻唱 著作权-翻唱别人的歌曲会侵犯知_集群智慧云企服(重庆站)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054-001 疑难解答:159-9855-7370(7X24受理投诉、建议、合作、售前咨询),173-0411-9111(售前),155-4267-2990(售前),座机/传真:0411-83767788(售后),微信咨询:543646
企业服务导航
当前位置:主页 > 帮助中心 > 常见问题 >

北京商业活动 翻唱 著作权-翻唱别人的歌曲会侵犯知

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商业活动 翻唱 著作权-翻唱别人的歌曲会侵犯知

翻唱别人的歌曲算侵权吗?
一、翻唱别人的歌曲,如果为一般益表演翻唱节目,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未取得授权而使用别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比赛并进行电视直播、拍MV等用于商业用途就涉及侵权,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视频在网上传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权。
二、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
1、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等作品。
2、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3、第24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

织梦好,好织梦

4、第48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抖音上翻唱已经发表过的歌曲是否侵犯他人的著作...
翻唱权好像没这个说法吧,应该是要向原著者发行公司购买著作发行权与演唱权,复制权之类的。

关于翻唱发表(非盈利),翻唱者应该告知作者并获得许可(作者如要求支付报酬,就要支付报酬)。发表作品发表命名应该标注原作者名(如 一生所爱(cover卢冠廷)或翻唱OT标记)。不过网络上音乐平台、AB站发表的翻唱,绝大部分都未告知作者与获得许可,作者甚至都不知道,就算知道一般也难以维权。 织梦好,好织梦
关于KTV,不清楚法律没有明确界定,不知道是否老板花钱购买歌曲库与MV,原则上如果没有,老板应该是违法犯罪了(凭什么你拿我的作品来盈利?)。
关于你网络付费下载了歌曲,私自复制传播给网络其他人,这是犯法的(侵犯了作者的复制权与网络传播权)。
关于众多直播主播直播演唱并获取打赏礼物,原则上最起码是侵犯了作者的表演权。
翻唱别人的歌曲会侵犯知识产权吗?

本文来自织梦

翻唱别人的歌曲,如果为一般益表演翻唱节目,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未取得授权而使用别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比赛并进行电视直播、拍MV等用于商业用途就涉及侵权,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视频在网上传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权。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包括文字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等作品。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37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包括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商业活动 翻唱 著作权-翻唱别人的歌曲会侵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