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般纳税人认证条件和流程有哪些_集群智慧云企服(重庆站)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054-001 疑难解答:159-9855-7370(7X24受理投诉、建议、合作、售前咨询),173-0411-9111(售前),155-4267-2990(售前),座机/传真:0411-83767788(售后),微信咨询:543646
企业服务导航
当前位置:主页 > 帮助中心 > 资质百科 >

北京一般纳税人认证条件和流程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2-04-06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一般纳税人认证条件和流程有哪些

  无论在什么城市企业数量都不少,每个企业的存在都代表企业需要纳税,纳税分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法人,类型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今天集群智慧云企服为您讲解一般纳税人认证条件和流程有哪些?
 
  什么是一般纳税人
 
  通常是指企业纳税销售额(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有关部门规定的规定,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认证条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条件,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①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②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2、会计核算健全、年应税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3、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且实行统一核算,如总机构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也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认证流程
 
  1、申请:增值税纳税人年度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确认。年度应税销售额不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信息。
 
  2、受理:国家税务主管部门的综合服务窗口应当场检查纳税人的申请材料,如果一致且申请材料完整且符合填写要求,应当场接受,并制作“文件验收收据”,并将相关材料的原件返还给纳税人。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填报要求的,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的申请后,应当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由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所有者)和税务检查员共同签署(签署)。现场检查期间,两个或更多税务机关应同时在场。
 
  4 .经认证机构批准后,制作并送达税务通知通知纳税人。
 
  结语:对于一般纳税人认证条件和流程有了了解,如有疑问请咨询客服或拨打电话。

一般纳税人认证条件和流程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