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两次审核+两次公示,网络视听节目备案15日升级_集群智慧云企服(重庆站)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054-001 疑难解答:159-9855-7370(7X24受理投诉、建议、合作、售前咨询),173-0411-9111(售前),155-4267-2990(售前),座机/传真:0411-83767788(售后),微信咨询:543646
企业服务导航
当前位置:主页 > 帮助中心 > 资质百科 >

北京两次审核+两次公示,网络视听节目备案15日升级

发布日期:2022-04-11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两次审核+两次公示,网络视听节目备案15日升级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近日发布《关于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9年2月15日起,重点网络影视剧(包括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信息备案主体由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改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
 
  关于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市相关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
 
  为适应网络视听节目建设管理新形势新要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近期对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进行了升级,新增“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模块,并对相关信息报备方式进行了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2月15日起,重点网络影视剧(包括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信息备案主体由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改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
 
  二、详细内容请登录国家广电总局“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下载《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操作指南》获取。
 
  三、请本市从事网络影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生产制作的相关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认真填写《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登记工作联系人名单》(见附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转化成pdf和word两个版本(其中word版不需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 beijingju2018@126.com。经我局审核确认后,将会以邮件形式向各制作机构发放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特此通知。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19年2月11日
 
  附件: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登记工作联系人名单.docx
 
 
 
  此措施的实施从很大程度上使网剧能够优质化,对演员的天价片酬、偷税漏税等影视乱象得以遏制。那么什么样的影视剧属于“重点网络影视剧”?
 
  “重点网络影视剧”是指,投资总额超500 万元的网络剧、网络动画片和投资总额超100 万元的网络电影,取得上线备案号的重点网络影视剧,可以在各视听节目网站(客户端)首页播放、推广,或用于视听节目网站招商推广、会员推荐、上线推荐、节目推优等。
 
  审核周期:最快20天,最慢50天。制作机构每月5 日前提交的规划备案,广电管理部门当月25 日前处理完毕,并在系统内反馈备案结果。每月5 日(不含)后提交的,下月25 日前处理完毕。也就是说,以后网大、网剧的审核,最快20天,最慢50天。经广电管理部门审核后的节目规划信息,将自动获得备案系统生成的规划备案号。

两次审核+两次公示,网络视听节目备案15日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