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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

发布日期:2022-04-13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

  2016年4月13日上午,北京市网络表演(直播)行业自律公约新闻发布会在市文化执法总队举行,百度、新浪、搜狐、爱奇艺、乐视、优酷、酷我、映客、花椒等20余家从事网络表演(直播)的主要企业负责人共同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承诺从18日起,网络直播房间必须标识水印;内容存储时间不少于15天备查;所有主播必须实名认证;对于播出涉政、涉枪、涉毒、涉暴、涉黄内容的主播,情节严重的将列入黑名单;审核人员对平台上的直播内容进行24小时实时监管。附:北京网络表演(直播)行业自律行动公约。
 
  一、对所有主播进行实名认证
 
  1、自2016年4月18日起,各平台新申请主播将按以下要求进行认证。
 
  (1)实名信息提交环节。应至少包括:本人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本人手机号码;银行卡账户信息(必须与申请者本人姓名完全一致);主播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身份证照片与号码清晰可辨认)。
 
  (2)资料认证环节:在申请者完整填写了资料提交申请后,系统对申请者资料进行真实性认证。信息真实有效且完全匹配,如不符合要求或信息不匹配,则不允许认证。
 
  (3)面对面人工认证。人工认证时申请者需在与审核人员视频聊天的过程中回答若干问题,认证过程不得少于1分钟。认证过程视频录像永久保存备查。
 
  2、不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主播注册通道。
 
  3、现有主播未进行实名认证的,于2016年6月1日前完成实名认证。
 
  4、主播认证的信息,各直播平台安排专人进行保管,不得外泄。
 
  5、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完成银行卡账户信息与身份证信息比对的平台企业,应要求主播开通实名认证微博或者微信公众号,并在平台网站和直播空间显著位置标示,向社会公示。
 
  二、在所有直播房间内添加水印
 
  水印应当包括网站logo(或名称)和时间。水印位置应标注在视频画面左上角或右上角;尺寸:宽*高不小于50px*25px;水印与视频画面有明显区分,清晰可见。
 
  三、对所有直播内容进行存储
 
  如果平台对同一视频内容提供多种清晰度供用户选择观看,则应该保存最高清晰度或最高码率的版本,存储时间不少于15天。
 
  四、加强对主播的培训及引导
 
  在主播注册、签约时,应向主播明示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内容并得到主播认可。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平台应加强对主播的语言、形体、表演等方面的培训,引导其提供健康、积极、形式多样的直播内容。
 
  五、建立主播黑名单制度
 
  对于播出涉政、涉枪、涉毒、涉暴、涉黄内容的主播,情节严重的,各公司除需要将此类主播封号外,同时要将该用户信息及违规视频证据保全,并上传至北京市网络文化协会数据库进行甄别,经确定属于黑名单范畴的,协会将黑名单下发各直播平台,各直播平台一律不得为列入黑名单的主播提供直播空间。
 
  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即日起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查自纠,完善平台内部管理制度和内容审核机制。同时,各平台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审核人员,对平台上的直播内容进行7*24小时实时监管。落实信息安全岗位责任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工及技术排查并举。
 
  综上所述“网络直播公约详情”信息整理,如需代办网络直播许可证可咨询在线客服获取一对一服务,如今网络直播平台政策法规正在完善,目前对于网络直播许可证办理审核愈加严格,如需申办要尽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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