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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了解注销分公司流程所需资料以防万一

发布日期:2022-04-15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了解注销分公司流程所需资料以防万一

  注销分公司是分公司停止运营必经流程但不是总公司停止运营,如果总公司也停止运营,注销公司则是必经流程。此文虽讲述注销分公司流程,但无论是什么公司注销,掌握所需材料有备无患。
 
  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7条:设立分公司注销应在30日内向相关部门登记,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批准以后应当提交注销分公司流程所需材料如下: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知识延伸: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3条: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以上就是注销分公司流程所需材料相关信息整理,如需提供任何相关咨询问题可直接咨询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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