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设立的流程_集群智慧云企服(重庆站)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054-001 疑难解答:159-9855-7370(7X24受理投诉、建议、合作、售前咨询),173-0411-9111(售前),155-4267-2990(售前),座机/传真:0411-83767788(售后),微信咨询:543646
企业服务导航
当前位置:主页 > 帮助中心 > 资质百科 >

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设立的流程

发布日期:2022-04-20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设立的流程

  创业注册公司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流程相对简单。依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应当经过下列流程:
 
  ①发起人发起: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发起设立。发起人首先要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预测,确定设立公司的意向。在发起人有数人时,应签订发起人协议或作出发起人会议决议。
 
  ②订立公司章程: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并签名盖章,报登记主管机关批准后才能正式生效。
 
  ③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7~18条规定了设立公司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的文件和遵循的流程。
 
  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第十八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④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⑤申请设立登记:发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这是使公司取得法律人格的重要一步。
 
  ⑥登记发照:登记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执照公司即告成立。
 
  上述便是为您整理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设立的流程”相关资讯,如有相关疑问直接咨询在线客服。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设立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