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标注册:江中猴姑VS江中猴菇商标分不清_集群智慧云企服(重庆站)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054-001 疑难解答:159-9855-7370(7X24受理投诉、建议、合作、售前咨询),173-0411-9111(售前),155-4267-2990(售前),座机/传真:0411-83767788(售后),微信咨询:543646
企业服务导航
当前位置:主页 > 帮助中心 > 资质百科 >

北京商标注册:江中猴姑VS江中猴菇商标分不清

发布日期:2022-04-21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商标注册:江中猴姑VS江中猴菇商标分不清

  经常看电视节目的朋友,应该对“江中猴姑”商标并不不陌生,该企业投掷巨额资金在广告宣传中,很多热门综艺都有其产品的身影,让观众洗脑一般的记住。想必这也是江中猴姑公司的目的,但却没想到,辛辛苦苦打下来的知名度,竟让人“占了便宜商标”!
 
  江中猴姑vs江中猴菇商标
 
  江中猴姑系列,是江中集团旗下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中食疗公司”)于2013年9月推出的一款由猴头菇制成的产品。该公司专注于中医食疗产品的研发生产,主打猴姑饼干及猴姑米稀等食疗产品。
 
  据了解,江中食疗公司当初注册“猴姑”商标的时候,因担心国家商标局持有不同意见,在创意说明里专门介绍是“猴子姑娘”的形象,故意拉开与通用名称“猴菇”的距离。这一招果然奏效,商标局核准了“猴姑”,同时也埋下了隐患。
 
  根据商标网查询,江中食疗公司名下有9件“江中猴姑”商标、36件“猴姑”商标、4件“猴姑娘”商标,但始终没有“猴菇”相关的商标。
 
  这就让有些商家有机可乘,西安益士利食品厂在自己生产的食品包装上将“猴姑”的“姑”加上草字头变成“菇”,并进行售卖。
 
  为此,江中食疗公司将出售产品的商家和食品厂告上法院。
 
  江中食疗公司认为
 
  其拥有第13055691号“猴姑”商标专用使用权,该商标于2014年12月14日已核准注册,核定使用范围包括饼干、蛋糕、面包及干果和坚果制的早餐食品等。
 
  该公司自2013年9月将“猴头菇”与饼干相结合,推出“猴姑”酥性饼干产品,并投入巨额广告费,使得酥性饼干在很短时间内获得全国广大消费者认知。
 
  而被告擅自销售、生产使用与其商标近似的商标的商品,致使消费者误认为是江中的产品,以谋取不正当利益,被告主观上明显具有侵权故意,侵犯了江中的商标权。
 
  益士利食品厂辩称
 
  1.其于2018年9月试产涉案争议食品,后因相关环境政策,至今处于停产状态,也没有库存,原告起诉无依据。
 
  2.其没有故意侵权的主观动机,商标与原告的商标在含义、文字、图案上都不相同,江中食疗公司的“猴姑”是“猴子姑娘”的意思,而其是“猴头菇”的意思,因销量很少也没有获得利益。
 
  3.同时认为原告采用与食品通用名称相近似的容易引起误解的文字注册商标,达到阻碍其他企业正当使用猴菇的权利,存在滥用权利、打击同行的动机,请求驳回诉讼请求。
 
  该案将择日宣判。
 
  江中猴菇到底该不该注册
 
  江中食疗公司被仿冒不是一次两次了,与之相关的商标专用权的案件比比皆是。难道江中食疗公司不注册“猴菇”是完全错误的决定吗?其实不然。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这样规定目的就是禁止将通用名称独占使用。
 
  “猴菇”作为“猴头菇”的另外一称呼,如果江中食疗公司使用后大力推广,就很容易导致其他人的不满,大家纷纷要求撤销该注册商标,这个商标就可能不保,所以用通用名称或采取插边球作为商标注册,显然不是好的主意。
 
  这样的例子很多,例如北京汇成酒业技术开发公司1994年注册了“甑馏”商标,该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将北京牛栏山酒厂等企业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认为“甑馏”为商品的通用名称,认定牛栏山酒厂等企业的使用行为属于正常使用,不属于商标侵权而驳回了汇成酒业的起诉。小编认为,其实“江中猴姑”这个名字本身带有缺陷,而如何去弥补,还要看企业对其制定的策略了。

商标注册:江中猴姑VS江中猴菇商标分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