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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的条件和所需材料

发布日期:2022-09-26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的条件和所需材料

 一、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并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三)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工作指引》);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网上提交扫描件,书面提交复印件);
 
  3、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
 
  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网上提交扫描件,书面提交复印件);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以及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及情
 
  况表(实际年限满一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开附研究开发活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收入的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满一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的条件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