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抄袭婚礼效果图构成著作权侵权_集群智慧云企服(重庆站)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054-001 疑难解答:159-9855-7370(7X24受理投诉、建议、合作、售前咨询),173-0411-9111(售前),155-4267-2990(售前),座机/传真:0411-83767788(售后),微信咨询:543646
企业服务导航
当前位置:主页 > 帮助中心 > 资质百科 >

北京抄袭婚礼效果图构成著作权侵权

发布日期:2022-10-09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抄袭婚礼效果图构成著作权侵权

  员工参与了“老东家”筹办的婚礼后,利用筹办婚礼过程中获得的婚礼现场效果图为“新客户”复制了婚礼现场并在朋友圈高调展示,导致与“老东家”对簿公堂。近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两名侵权人支付“老东家”赔偿金2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2020年11月,从事美术设计的派派公司负责人偶然间在微信朋友圈发现了一张婚礼现场场景图,与之前该公司设计的《庄严之境》婚礼现场效果图在整体风格、配色以及宫殿、台阶、顶部花艺等元素排列位置等方面基本相同。次日,这场婚礼的现场承办人之一小丽推送一条朋友圈高调宣称,其曾参加过派派公司《庄严之境》婚礼的执行,对该场婚礼结构各方面非常了解,并已高度还原了该场婚礼的内厅等。派派公司认为,上述行为是对《庄严之境》(已进行作品登记)复制权的侵权,遂诉至法院,要求相应婚礼现场的承办人小寒、小丽赔偿经济损失和维权支出共计11.33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庄严之境》具有独创性,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图形作品。而通过对《庄严之境》与被诉婚礼现场比对,被诉婚礼现场与《庄严之境》构成实质性相似。小寒、小丽在接触《庄严之境》后,对《庄严之境》从平面图转化成立体布景,其行为构成了著作权法规定的复制行为,应当认定两人侵犯了派派公司对《庄严之境》所享有的著作权。

抄袭婚礼效果图构成著作权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