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家质检总局:消费时需防范计量作弊_集群智慧云企服(重庆站)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054-001 疑难解答:159-9855-7370(7X24受理投诉、建议、合作、售前咨询),173-0411-9111(售前),155-4267-2990(售前),座机/传真:0411-83767788(售后),微信咨询:543646
企业服务导航
当前位置:主页 > 帮助中心 > 资质认证 >

北京国家质检总局:消费时需防范计量作弊

发布日期:2022-10-29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国家质检总局:消费时需防范计量作弊

新华网北京2月14日电(记者朱立毅)春节期间,部分商家为谋取不当利益,采用作弊手段坑害消费者的行为时有发生。国家质检总局提醒消费者,需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注意电子秤是否有处于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印证。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国家质检总局提醒消费者,商品称重前,电子秤的重量显示值应为零,购物后消费者可及时到“公平秤”处复秤。乘坐出租车时,应查看出租车计价器是否有处于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印、证;起步前,计价器“空”字是否亮着灯,驾驶员是否重新将计价器回零重新计价并显示起步费金额。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为机动车加油时,应查看加油机显示面板上是否贴有强制检定合格标志,并处于有效期内。加油前,应查看加油机显示屏上的油品信息;加完油后,请注意核实加油的数量和金额,并索取发票。

内容来自dedecms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国家质检总局:消费时需防范计量作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