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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务院关于印发《学习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

发布日期:2022-10-29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国务院关于印发《学习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各部室,下属单位,各相关认证机构:
  2012年2月6日,国务院颁布《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为结合认证认可工作深入学习贯彻《纲要》,把《纲要》各项要求落实到认证认可工作当中,现将认监委《学习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方案》和《〈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认证认可相关工作学习宣贯要点》(以下简称《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配合、密切协作、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本地区本单位认证认可领域《纲要》宣贯工作。
  联 系 人:办公室 武宏伟,法律部 罗元卓
  联系电话:010-82262744,82262711
  邮 箱:infocnca@cnca.gov.cn,luoyz@cnca.gov.cn

内容来自dedecms


  附件:
  1. 国家认监委学习宣贯《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方案
  2. 国家认监委《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认证认可相关工作学习宣贯要点
本文来自织梦

国务院关于印发《学习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