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影视(电视剧)节目制作许可证(乙种)_集群智慧云企服(重庆站)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054-001 疑难解答:159-9855-7370(7X24受理投诉、建议、合作、售前咨询),173-0411-9111(售前),155-4267-2990(售前),座机/传真:0411-83767788(售后),微信咨询:543646
企业服务导航
当前位置:主页 > 帮助中心 > 资质百科 >

北京影视(电视剧)节目制作许可证(乙种)

发布日期:2022-04-22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影视(电视剧)节目制作许可证(乙种)

  电视剧播放是背后制作非常复杂,不仅涉及众多人员,还需要办理影视(电视剧)节目制作许可证,而(电视剧)节目制作许可证分为甲种和乙种,我们就以影视(电视剧)节目制作许可证(乙种)为例,为您详解是怎么回事。
 
 
 
  简单的讲就是拍摄制作一部电视剧所需要办理的许可证,也是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
 
  申办影视(电视剧)节目制作许可证(乙种)条件
 
  (一)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影视制作经营机构;
 
  (二)有著作权人的授权摄制证明或协议;
 
  (三)有申请所制作剧目必需的编剧、制片人(制片主任)、导演、摄像、演员等主创人员;
 
  (四)有地(市)级以上宣传部门或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审查通过的剧本;
 
  (五)有申请所摄制剧目必需的专用设备;
 
  (六)有申请所摄制剧目必需的专项资金;
 
  (七)有明确的拍摄周期计划。
 
  申办影视(电视剧)节目制作许可证(乙种)材料
 
  (一)著作权人授权证明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请表》,1式2份;
 
  (五)题材规划立项审批材料;
 
  (六)摄制资金的证明件(由财务部门出具);
 
  (七)地(市)级以上宣传部门或省级广电行政部门的剧本审查意见;
 
  (八)拍摄周期计划。
 
  注:应先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才可申办电视制作许可证
 
  准备好所需材料提交广电局或代办机构即可,这样就等待审核通过结果即可,通常受理中心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查验,当场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并在24小时内将申报材料送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分办至广电处审核。
 
  知识延伸:一部影视(电视剧)节目制作都许可哪些手续呢
 
  一、取得电视剧制作资质
 
  二、在“电视剧电子政务平台”注册开户
 
  三、将所拍摄的电视剧题材报广电局备案,经广电总局统一公示
 
  四、获得拍摄许可证(甲种证或乙种证)后,即可进行拍摄
 
  五、如剧中有外籍主创人员和演员,需向广电总局国际合作司申请批复
 
  六、如需对已备案公示的题材进行剧目、集数、制作机构的变更,需向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申请
 
  七、剧目拍摄制作完成后,可提交完成剧审查。审查结束后,由行政管理部门为该剧核发《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即可进行发行播出。
 
  上述便是为您整理的“影视(电视剧)节目制作许可证(乙种)”相关资讯,如有相关疑问直接咨询在线客服。

影视(电视剧)节目制作许可证(乙种)